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23-03-23


   为切实做好2023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校的总体部署及要求,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艺术类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8]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和学院2023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1.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艺术设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

2.坚持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5.加强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6.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生源质量的主要环节。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条  组织形式

1.研招工作组织管理机制

为加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使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及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指导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院同时成立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的监察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此外,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对复试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等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2.复试(面试)小组组成办法:

学院根据不同批次复试具体情况成立若干复试(面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本点校内外导师及专家组成;每个复试小组另安排英语口试教师一名、复试秘书1-2人、网络技术人员1名,心理观察员1,分别负责复试阶段的英语口试、文秘工作、网络复试技术以及心理面试等方面的工作。

3.研招工作人员职责及要求:

学院研究生秘书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按规定流程平稳有序地进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整个研招复试、录取全过程贯彻公正、公平、透明的择优选拔原则。所有参加研招复试工作人员均需签订《复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第三条  复试选拔工作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

1依据考生初试总分及统考科目成绩综合考虑,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取确定复试名单(详见第五条)。

2、根据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本年度一志愿过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实行分批次复试。一志愿过线考生拟在331日前完成复试工作;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参见第五条复试入围名单的确定),在学校下达本学院拟录取总规模数的基础上来确定调剂复试人数(本学院拟录取总规模数减去一志愿拟录取数后为调剂拟录取数):学院的调剂考生拟录取数与调剂复试入围比总数原则上控制在13以内,各专业方向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差额比例(>1:1.2)。各招生方向可接收调剂数量将在上级部门下达招生指标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及公众号内发布调剂公告予以公示。

3、调剂考生复试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调出及调入学科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双过线”;

2)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教育部调剂要求执行);

3)调剂考生的考试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外语科目限英语,英语一与英语二同分值计算)。


第四条  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前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至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s://yjdyz.o-learn.cn/):

1. 身份证扫描版。

2.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均为扫描版。

3.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扫描版电子材料。

特别提醒:

第一志愿初试过线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上述材料,调剂考生请接到复试通知后再行发送。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4.健康状况审查。开学后和新生体检一起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第五条  复试入围名单的确定:

  1. 一志愿过线考生直接进入复试;

  2. 调剂考生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业务课考试内容与评分标准不同,学院将根据调剂系统开启后设置的全国统考科目分数线遴选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学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给符合复试入围资格的调剂考生。

第六条  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本年度学院不同批次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复试时将按要求对学生进行身份认证,复试环节将主要采用腾讯会议平台,钉钉会议平台备用,以复试前通知为准。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情况,则需重新安排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 复试内容、形式

包括线上笔试(设计综合能力测试)、线上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学院建立网络复试试题库,在复试时当场随机抽取考题。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以下二大部分组成:

1)线上专业笔试(自备绘图工具):满分为30分。

2)线上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其中每位考生的英语能力测试单独进行,测试时间3-5分钟,满分为1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品德综合考查面试时间为5-10分钟(根据面试情况可适当延长),满分为60分。

3)具体复试流程及不同批次的各复试科目时间安排我院将随后在各相关信息平台及时发布。

4)复试考生必须依次参加并完成线上专业笔试、线上英语口试,方有资格参加综合考查面试。

2、面试考核范围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专业能力的考核,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加强对考生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及外语口语能力等相关内容。

思想政治品德综合考查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①政治态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第七条  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线上专业笔试成绩+线上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条  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所有拟录取考生需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一志愿初试过线考生符合上述要求即获拟录取。调剂考生总成绩按招生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后择优拟录取:总成绩同分情况下,先参考复试成绩、再参考初试总分成绩,如遇考生未接受拟录取通知的情况,按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同等学历考生需按学校规定加试科目(考试方式可采用撰写论文、综述等灵活开放的方式),加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第九条  信息公开与复试监督

1.复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复议制度,除纸质材料备份外,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3.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检查学院在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到复试(线上)会场巡视或定点进行现场督查。

4.校研究生院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研究生院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第十条  复试组织管理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所有复试工作均按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原则进行。

2. 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入学后 3个月内, 学院按照《普通高等校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关部门调查处理。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凡属考生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1.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逾期未接受按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3.复试小组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所有复试材料由复试小组秘书整理后交研究生院备案。提交材料包括复试试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纸质材料)。

本复试方案将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同时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执行,本办法由我院负责具体解释。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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