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0-05-1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沪教考院社考〔2020〕7号)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2020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条   指导思想

1.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

2.坚持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5.加强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

6.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证生源质量的主要环节。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条  组织形式

1.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学院成立由11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及招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指导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院同时成立5人组成的监察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林迅

副组长:舒燕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叶铮  史争光 孙立强 任晓军 吴桂香  李哲虎

陈玉飞  韩贵红   戴晓玲  

秘  书:高彬

3.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孙桂娟

副组长:赵慧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郑寒 宫晓东 滕发

4. 各专业学科方向组织成立面试小组(至少由5名本方向专业教师组成)其中含校外专家至少1名。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或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面试小组组长具体负责该专业方向的复试工作面试组设秘书1人、网络技术人员1名,心理观察员1名,负责复试阶段的文秘、网络复试技术以及心理面试等方面的工作;

5.学院研究生秘书做好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按规定流程平稳有序地进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6.参加复试工作人员需签订《复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研究生部备案。

第三条  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

1.复试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调出及调入学科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双过线”;

(2)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剂考生的考试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取确定复试名单。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学院原则上控制在1:3 。在学校下达本学院拟录取总规模数的基础上,各研究方向以拟录取人数一定差额比例(差额至少300%)来确定复试名单。

 

第四条  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前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至学信网复试平台和学院指定邮箱g53501481@qq.com(以下均为电子材料):

   (1)身份证;

   (2)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往届生提供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加盖公章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5)英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包括奖励、表扬和处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

第一志愿考生需在5.19号12:00前提供上述材料,而调剂考生请接到通知后再行发送。

特别提醒:请考生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录取资格。

   (7)健康状况审查。开学后和新生体检一起进行。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第五条  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复试方式采取网络复试方式。网络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开发的高校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平台对学生进行身份认证,复试环节采用Zoom平台进行,两个平台互为备用。平台使用手册及设置要求请详见研究生部网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含调剂)通知》。如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掉线或网络卡顿超过1分钟情况,则重新安排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复试内容包括线上笔试(专业知识)、线上综合面试(含专业英语)两部分。学院建立网络复试试题库,在复试时当场随机抽取考题。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以下二部分组成:

(1)线上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30分。

(2)线上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7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时间5分钟,满分为1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查: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专业能力的考核,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加强对考生实践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查:①政治态度、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及外语口语能力。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复试流程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学生

教师地点

5月22日(周五)9:00-11:00

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视觉与交互设计第一组)

Zoom平台,学生自家,自备纸张、画具、双机位、双手机

24号楼101全程录屏

5月22日(周五)9:00-11:00

专业笔试(产品与陈设品设计第二组)

Zoom平台,学生自家,自备纸张、画具、双机位、双手机

24号楼104全程录屏

5月22日(周五)9:00-11:00

专业笔试(室内与景观设计第三组)

Zoom平台,学生自家,自备纸张、画具、双机位、双手机

24号楼107全程录屏

5月22日(周五)13:00-18:30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视觉与交互设计第一组)

Zoom平台,双机位、双手机

24号楼101全程录屏

5月22日(周五)13:00-18:30

综合面试(产品与陈设品设计第二组)

Zoom平台,、双机位、双手机

24号楼104全程录屏

5月22日(周五)13:00-18:30

综合面试(景观与室内设计第三组)

Zoom平台,双机位、双手机

24号楼107全程录屏

5月23日(周五)9:00-18:30

综合面试(景观与室内设计第三组)

Zoom平台,双机位、双手机

24号楼107全程录屏

 

第六条  导师配备原则

1. 学院自行控制导师的招生指标分配和完成情况跟踪。导师招生名额的分配,原则上不超过每个导师3人,学院可根据经费、职称、团队、科研项目等给予适当调整。导师应主要在1个学科方向进行招生。新遴选导师应在1个方向上招生。

2.2019年度培养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盲审异议和查重不合格、抽检异议的导师,建议停招或限招。

 

第七条  拟录取条件:

拟录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复试成绩≧6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录取资格);

2.总成绩≧6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列,择优录取;

3、同分情况下,先参考英语初试))成绩,依次再参考综合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专业笔试成绩

4.需通过政审和教育部批准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同等学历考生,按学校规定进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八条  信息公开与复试监督

1.复试结束后,学院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张贴在徐汇校区24号楼2楼布告栏。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实行复议制度,除纸质材料备份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3.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检查学院在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定点进行现场督查。

 

第九条  注意事项

1.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2.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4.复试小组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所有复试材料由复试小组秘书整理后交研究生部备案。提交材料包括复试试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纸质材料)。

第十条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所有复试工作均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2. 所有考生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入学后 3个月内, 学院按照《普通高等校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 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移交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注意事项

1.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2.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经复试和体检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信息网上待录取库中确认。

4.复试小组的秘书要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记录,复试结束后,所有复试材料由复试小组秘书整理后交研究生部备案。提交材料包括复试试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分表》(至少5份)、《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评分汇总表》(纸质材料)。

本办法报送学校研究生处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精神执行。本办法由本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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